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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保证“江苏大学公共实验与服务中心”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的声明

发布日期:2024-07-13作者:点击:

为保证“江苏大学公共实验与服务中心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开展检验检测工作,实现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正确性,江苏大学声明如下:

1)公共实验与服务中心是我校的一个二级单位,学校允许其独立对外开展分析测试服务,并在其内部的组织机构和分析测试管理等方面,保持相对的独立性。

2)学校将在人力资源、仪器设备、能源保障、实验室环境和设施等方面,为公共实验与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保障。

3)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不干预公共实验与服务中心的检测业务活动,以确保其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公正性。

4)公共实验与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应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,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,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、诚实和准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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